中国老百姓去北朝鲜消费,立即变为发达国家来的财大气粗的外宾。一个山区农民可能拼死拼活一年,收入也就几千元。而一个一品大员的年收入可能会是几十万或上百万。可见,黄松有这种一品大员的400万元,也只相当于普通农民的4元,受贿区区4元难道不是一个大大的“清官”吗? 矛盾的统一:是受贿,但更是清廉。
根据马克思哲学的矛盾的统一论,黄松有受贿是犯罪,但是同时也说明了黄同志的清廉。为官多年,而且是一品大员,区区400万受贿,我们只能称之为清廉。这叫矛盾的对立统一。 黄同志的清廉来自于多年来“学法守法”,说明了法制建设的进步。
黄松有同志是一位司法界高官,最高院副院长是司法界举鼎人物。愤青网友纷纷指责其知法犯法,司法腐败。笔者认为恰恰相反,这说明了黄松有同志多年以来严以律己、知法守法。恰恰不能证明司法腐败,而说明了中国法制的大大进步。笔者这里反问那些站着说话不知腰疼的愤青网友:“假若让您位居这种高院副院长位置,别说受贿400万,我敢说您不是4000万,就是40亿!”可见,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在这样的高位,能够只受贿区区400万,需要多么大的抵御金钱利诱的慎独能力。 环境最能锻炼人。
当下官员的生存环境恶化。官员的自杀率增高,官员心理常常出问题,官员们每天都要受到物质金钱、美女的利诱。黄同志在这样的极端恶化的环境下仅仅受贿了400万,充分说明了说明了环境能锻炼人,法律环境能影响人。 黄同志是个正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