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论》读书笔记(一)
书法是什么?古往今来,说法很多。汉代扬雄说:“
书,心画也。”
唐代张怀瓘《六体书论〉说:“
书者,法象也。”
元代郝经《论书〉说:“
书法即心法也。”
清代刘熙载《艺概-
书概〉说:“
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
当代沃兴华先生下的定义是:书法是通过汉字书写来表达情感意象的艺术。 书法作为一门艺术,能给人审美怡悦,给人精神享受。一个受过传统文化教育的人在观赏书法作品的线条节奏和结构韵致时,能触摸到作者的感情脉搏。激发想象,启动灵思,使整个身心沉浸在超然的境界之中。苏东坡深有体会的说:“
明窗净几,笔砚纸墨,皆极精良,亦是人生一乐。”
可以设想,和煦的阳光照在书桌上,凝神静气,看尖尖的笔锋在雪白的纸上抑扬起伏,笔歌墨舞,该是多么快乐。 书法的工具是毛笔,墨和宣纸。毛笔在商朝就有了,它柔软有弹性,用笔时随着提按顿挫变化,一般来说,起笔方折斩截峻刻,圆转温润含蓄,线条中峰坚实厚重,侧锋清劲。磨的墨可浓可淡,浓者近,淡者远,平面的纸上能够出现立体的纵深效果,在心理的感觉上,浓的似火,刺激强烈,淡的如水,文静优雅。历史上,苏东坡善用浓墨,董其昌善用淡墨。宣纸吸水量大,渗化性能强。行笔慢则化,快则干,枯湿燥润,能敏感地记录下书写速度,表现书写运动的节奏感,古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