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卫生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部分省份拟推行艾滋病检测实名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王宇表示,实名制利于治疗和预防,“尤其是在防控重点地区开展更广泛的实名制艾滋病检测,是非常有效的措施。”
有媒体指出,此前我们国家一直提出保护艾滋病病人的隐私。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要提交广西人大审议的艾滋病管理条例草案,当中有两条规定,一个是规定艾滋病感染者在法律上必须有义务告知配偶和伴侣,另外一条是可能要推动艾滋病检测的实名制。
对此,王宇表示,艾滋病的检测长期以来遵循自愿检测,但这种方式在国际上,尤其是在一些高发地区有局限性,照顾感染者的隐私与控制疫情、保护公众健康之间需要平衡。
王宇介绍,国际上很多研究证明,只要告诉这个人是阳性感染者,他的艾滋病传播活跃程度会下降大约70%,所以检测和告知成为很好的控制方式。如果没有实名制,连结果都很难通知本人,通知以后又没有办法采取很好的治疗措施,就会影响艾滋病防控成效。
被问及是否有可能在全国推广实名制监测时,王宇表示,有关效果还待评估。
近年来实名制越演越烈,从网吧实名,手机实名,火车票实名,微博实名,到菜刀实名,然后现在艾滋病实名,我相信以后还会有更多的“实名”。不管什么实名,实名制本身是一件小事情,我也不否认实名制的确有很多益处,但最重要的不是这些,而是实名制后,我们的个人权益怎么保障?这才是我们最关心最在意的问题。就像近年来社会总在大力宣传关爱艾滋病人,但不得不说的是大部分人现在对艾滋病还是谈虎色变,竞相避而远之,实名制后那些原本就被人们所鄙夷和抛弃,自己也恨不得深挖地缝钻进去的艾滋病人更是“大白于天下”,他们的隐私怎么去保护,或者说他们已经是没有隐私了,他们的权益怎么保障?他们的心理健康我们会不会忽视?另外一方面,撇开艾滋实名制,在现在的这个某个利益集团草木皆兵,总会欲盖弥彰的社会环境下,我们更担心很多我们出于正义和良知而做的事情,说的话起不到本该有作用不说,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