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交警、巡警,还有一些不知道什么警,几十米一个哨位,站满了法院东侧的含元路,路人惊叹:“今天谁来了?得是美国总统奥巴马?”笔者说,奥巴马没来,是赵东民来了。
终于等到11时以后,赵东民的家属走出了新城“人民法院”,之后得知的情况是这样的,“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罪名仍然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主要事实分别是2009年6月15日、6月25日,工人群众到陕西省总会递交公开信和倾听通报情况而造成“工会长达7个小时左右不能正常办公”的“严重事件”,指控此事是赵东民策划并造成了严重后果……(而法院外曾经参加过上述事情的工人群众纷纷表示,他们胡说,工会是正常接待,而且根本没有什么严重后果),之后宣读了陕西省总工会副主席张仲茜、陕西省总工会办公室主任梁小民、陕西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冯勇、陕西省总工会民管部某某、后勤部某某某等证言,这些证言均要证明“两次群访”造成了严重后果……
赵东民的代理律师做出了有理有据的辩护,赵东民同志也作出了自辩,工会法规定,工会是工人的群众组织,工会章程明确指出,工会的职责就是替职工维权,并提到,省工会共有工作人员60多名,只有5个人在会议室正常接待,怎么能叫不能办公呢?……
之后休庭。
东方盼红
(2010-9-26 15:33:09)
昔日工会是工人的保护神,几天工会是资本家的走狗!
陕西老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