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原市委常委、巩义市委书记杨振海因受贿罪被判刑8年。在步入政坛之前,杨振海曾是巩义市一家冶炼厂工程师、厂长。2004年2月,杨振海提前释放,妻子曾要求他“找找市里的领导,安排到技校当老师”。显然,杨振海妻子还没有放下官员之家的身架,然而,杨振海很知趣地选择了“废品收购生意”,一年净赚12.8万。后杨振海被一个工厂聘为副厂长。显然,杨振海曾经的一技之长为自己谋取了晚年的“饭碗”。或许,杨振海的出路也是最好的了!
然而,并不是所有腐败官员出狱后都能安分守己!有的腐败官员出狱后,仍然继续官商勾结违法之路,或许这是本性注定的!珠海市工商局原局长钟维顺,2000年,钟维顺因受贿罪被判刑15年,2009年提前出狱后没多久,就给“旅游黑店”当起了“顾问”,利用自己任局长时关系,帮人“牵线”结识工商局工作人员,并将执法部门的动向第一时间通报给违法者。
郑州市政局户外广告处长李国臣,2005年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刑2年,李国臣出狱后为了翻案,请朋友到法院告他案发前欠账104万元。检察院调查中发现笔迹鉴定结果显示欠条是在李国臣出狱后伪造的。结果李国臣的两位朋友也因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被刑拘。
显然,不是所有官员都能面对现实,也并非所有人在经历大起大落后舍得放下,放下执着,放下名利。或许,钟维顺、李国臣两官员本质上就是属于那种带有劣根性的,是很难改正的!
官员李某因受贿罪被判刑5年出狱后,有行贿人给予他“补偿款”数百万元。某司原工作人员张某等因受贿罪入狱,行贿人刘某筹措好100万,准备在张某出狱后作为“坐牢损失费”补偿。如此的李某、张某是否意味再次受贿,显然,这是期权受贿。官员出狱后竟然还要利用权力余威谋私?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品质?这些出狱官员是否能“改过自新”,真的让人产生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