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陶礼明当为看守所死亡的最高级别官员。
因为国企高管的职务千奇百怪,极具“中国特色”,连中组部的人恐怕也很难一口报出某某央企高管的职务相当于部级还是局级。笔者经多方搜索,在最高检网站上发现2014年8月13日的通告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陶礼明(正厅级)
等人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贪污犯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日前已由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向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此前看守所、监狱出现的非正常死亡案例,基本上是普通百姓或官阶较低的公职人员,像陶礼明这样“再上一个台阶”犯罪后就可以进秦城,此次也与诸多“老虎”一样享受“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待遇的正厅级干部,也和普通人一样死在看守所,新闻效应当然更大。
另一方面,围绕陶礼明贪腐案的处理,很多非同寻常的现象令人关注。
一是“陶礼明案”时间跨度大到惊人。
陶礼明于2012年6月7日被中纪委带走,于2012年12月底被正式批捕,直到被查28个月后的2014年10月29日才一审开庭,“择期”近14个月后,于去年年底宣判其无期徒刑,陶礼明不服判决随即上诉,死亡前处于二审阶段。若再迟死6天,就整整四年了。
从“十八大”之后查处的省部级高官看,2013年底之前查处的已经全部结案,2014年“落马”的高官也有多人已结案。而陶礼明一案持续近4年未能结案,最终却死在看守所里,拖的时间确实过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