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缤的头与董宣的项
刘德元
冯缤,作为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位助理审判员,好歹也算得上是强势群体中的一个人物。但这次冯缤为了妻子的工作问题不幸由一个强势人物沦为弱势群体中的一员,本来不想说话的刘某,不由得也想说上几句。
据《中国青年报》7
月28
日刊登的文章说,“作为法官,冯缤懂得运用法律武器和诉讼程序为妻子维权。经过一审、二审程序,也确认了胡敏(冯缤妻
笔者注)与孝感市中院长达10
年的事实劳动关系,却没有作出他们所期望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判决。这令冯缤很失望,由此,他们只有申诉。为了启动再审程序,冯缤站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接连多日没有人正式接待他,绝望之下,他‘见车出来就用头往上撞’。为此,他感慨再审‘简直就是我拿命拼来的’”。
冯缤的维权上访,之所以能够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关键就在于冯缤是法官,是司法以及法律的代言人。而法官为了维权上访,在权力面前居然要用以头撞车的“行为艺术”才能唤来再审的启动,这让人想起2000
年前汉光武帝时期的洛阳令董宣。董宣别名“强项令”,就是脖子特别强硬的意思。董宣的脖子代表法律,要动法律的脖子犹如铁板钉丁。当时湖阳公主的家奴杀了人,藏匿在公主家,官吏慑于公主权威,无法抓捕。董宣在夏门外寿亭等候,拦住公主车马,大声数落公主的过失,呵斥家奴下车伏法,并将家奴就地处决。公主哭诉着向他的弟弟汉光武帝刘秀投诉,光武帝听后极为恼怒,召来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董宣不怕,光武帝又命宦官强摁董宣的头向公主谢罪,董宣宁死不从,双手撑地,当即用头去撞柱子,血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