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来自银行业人士的看法则认为,上述这些措施并未触及民间借贷的根本。当初设计,小贷公司这类企业放贷规模小、速度快。但是,现在小贷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已经发生异变,这类企业动辄放贷上百万、千万。
上 述人士表示,在小贷公司普遍存在吸放贷情况,就异变为小型银行了,理应参照银行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如果不这样做,积聚的风险就难以控制了。但是这类有实 体的公司还算是地下钱庄中比较好监控的对象,最大的风险来自于街头常见的以煤炭、房地产公司办事处、商贸公司、私人皮包公司等形式出现的地下钱庄,真实情 况难以摸清,易出现风险。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