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尊孔”,我的批判的文字已经近千万字了,现在看来,完全不必讲得那么多,一个事物之所以能有利或有害,最关键的即看它是否合乎自然,是否遵从自然宇宙的全息逻辑规律,遵从者有利,违背者有害。
正如同老子所言:“道法自然”,凡是能够“道法自然”的事物,即可能成为正面的、有益的、值得做的事物,而凡是“逆反自然”的事物,也即违背自然宇宙全息逻辑规律的事物,就将必然地是负面的、有害的、不值得去做的事物。而“尊孔”,即是显然“逆反自然”、逆反自然宇宙全息逻辑规律的事物。从它的产生之日起,就已经必然地决定了它是有害于中国人文明精神、文明历史、文明社会的坏事物。
西方人的历史基本上顺应了“道法自然”的全息逻辑规律,无论他们的宗教还是哲学,全都是“道法自然”的自然产物。希伯来人宗教的“上帝”,希腊人哲学的“理念”—“真理”,全都是来自对于自然的思考,尽管不必完全,不够全息,但是基本上正确。中国古代伏羲的逻辑符号,老子的《道德经》的哲学和人学的思想,也同样是“道法自然”的产物,而且老子的思考最“全息”。在中国,绝对地“逆反自然”的学派,就是孔丘的儒家学派,孔丘把逆反自然的完全“人为”,也即完全人为“作伪”的《礼乐》当作了儒家学派的最高的原则,并按照这个原则进一步伪造了儒家思想(谎言)体系的所有最重要的概念:仁、义、智、信、和、同、爱、亲、尊、长,等等等等。这些概念除了具有欺骗说谎的功能之外,绝对地与人性的自然无关,甚至完全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