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长关门打女记者”无处说理?
乔志峰
哈尔滨一派出所长被曝关门打女记者,门口警察阻止记者进入。4月
14日,哈尔滨广播电视台记者陪物流纠纷的当事人到内陆港派出所,所长同意女记者不带摄像机陪当事人沟通。不久屋内突然传来记者呼救,记者看到所长正把记者按在地上,两名民警顶门不让屋外记者进入。随后记者拨打了
110
电话报警,
110
接线员告知记者如果报警的话,负责出警的还是内陆港派出所。随后记者拨通了铁路公安局纪委的电话,举报内陆港派出所民警与记者发生冲突行为,铁路公安局纪委的工作人员却让记者自行协商解决。(
4月
21
日
中国青年网)
女性被派出所长强行按倒,她究竟犯了什么事呢?原来,她的身份是记者;原来,她只是为了采访而已。这就让人不解了,《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新闻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派出所长的行为,是否涉嫌对记者的合法采访构成了干扰和阻挠呢?
过去,阻挠记者采访的一般都是事件当事人,警方则是作为维护记者合法权益的角色出现的。可是,当派出所长也开始“赤膊上阵”,岂非令人大跌眼镜?而110接线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