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写杂文(鲁迅式杂文),就是抨击社会时弊,寻觅出问题分析原因剖析根源,提出解决问题建议为主任为使命,这和上边一贯倡导的并不矛盾也无冲突,是受欢迎和鼓励的。尽管目下个别有关管事儿的看着杂文尽是找茬儿是刺儿头不大顺眼,纸质媒体的杂文角儿刺耳啊的被砍去不少,但作为一种文体毕竟还没被叫停,虽然叫人有点反感碍眼不待见,终究还在苟延残喘着顽强地生存者。
放眼望去,今日的杂文,追求和坚持正义的作者仍居绝大多数,这些作者仍然坚守着杂文的天性不被亵渎,默默坚守着良知良心的底线,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呐喊着呼叫者。这些作者,在一些人眼力就是挑刺儿的刺儿头、是惹事精、是心存不善的危险分子,甚或是引发动乱的苗子,尽管现实情况杂文的处境不太妙,然而每天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发表的杂文仍成百上千,仅博客中国一家网站每天平均就发约三百篇。嘴上说虚心接受意见者,未必真心实意就爱听这些挑刺儿找事儿的穷叨叨乱嚷嚷,时不时地给点颜色紧紧鞋带儿的,叫这些杂文写手们醒醒神儿,知道一下现在什么是东南西北天地上下。而这些杂文写手,在厌恶憎恨者目中的形象和地位与茅坑的石头有何区别呢?
有人把杂文比作文学大家庭里带刺儿的玫瑰,以愚之见,那是非常委婉客气的严重抬举。玫瑰鲜艳芬芳,尽管有刺儿,剪了刺儿还是一朵惹人喜爱芳香四溢的花之上品,但杂文砍角剪刺后则变成满面光鲜嗓门儿尖细只能发出娘娘腔的太监!与其做被阉割的玫瑰真不如当块又臭又硬的茅坑的石头。起码,茅坑石头还保持了原本的自我,虽然沾了一身屎尿臭哄哄,但身上的部件还是完整的,它的天性依然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