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12日,台检警拘提郭玉铃之女高淳淳到案。高的三名护校同学都指证曾看过高持有璩美凤“激情版”光碟片及“关灯版”录影带,检警怀疑她极可能是涉嫌偷拍的共犯。2002年1月15日,璩美凤接受电视专访,首次承认自己就是性爱光碟中的女主角,并承认自己过去对待爱情不专一,所经历的恋情是一笔烂账。
2002年1月28日,璩美凤委任律师正式控告郭玉铃、高淳淳、蔡仁坚3人。另外,她当天首度与案中主嫌郭玉铃当面对质,结果引起胃痛并送院治疗。
2002年2月1日,蔡仁坚、璩美凤首度对质。两天后璩美凤赴泰国普吉岛渡假。
2002年2月5日,9万字的《璩美凤忏情录》开始在台湾市面上出售。璩美凤在书中大曝她与6位男友的感情生活,并谈及自己对性、爱情、金钱的看法。
2002年2月7日,台北“地检署”侦结璩美凤遭偷拍案,检察官认为郭玉铃、新竹市前市长蔡仁坚和《独家报道》杂志等11名有关人员都有罪,要求判处他们徒刑一年到四年不等。
2002年7月25日台北“地方法院”对璩美凤遭偷拍案做出一审宣判,按妨害秘密和伪造文书两罪,分别将郭玉铃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10月,应合并执行4年8月,另有5名被告分别被判处6月至2年6月有期徒刑,前新竹市长蔡仁坚、郭玉铃、郭玉铃之女高淳淳3人偷拍部分,则因为璩美凤撤回告诉被法院判决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