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在2009年柏林的透明国际17日发表的全球“贪污观感指数”上,大陆和台湾分别排第七十九及三十七名。2008年的调查显示,大陆10年来,1.8万贪官外逃卷走8000亿人民币;台湾曾经的领导人陈水扁贪污5.7亿新台币,现在被绳之于法。2011年,大陆政府的“三公”消费高达19000亿元,占整个行政支出的60%;而台湾的政府没有三公消费。
9、大陆的官员不需要公布自己及家属的财产收入情况;台湾的官员必须公布自己的个人财产,2008年12月2日,台湾总统马英九公布自己的财产显示他夫妇二人存款达6468万新台币。
10、2010年我国的卫生总费用为19600亿元,占GDP的5.28%,政府和社会的卫生支出分别占比为27.5%和35.1%,个人为37.4%。2010年台湾的医疗开销占台湾GDP的6.6%,居亚洲之首,大部分的台湾人享有低廉的医疗照护。
11、大陆的网络,有绿霸、长城、防火墙等等举世无双的屏蔽系统,各种网络警察、敏感词、自我检查软件层出不穷;而这些台湾的网络神马都没有。
12、2010年中国大陆的军费支出:1190亿美元。另外加上9千亿人民币的“维稳费”;同年,台湾批准93亿美元的“国防”预算,没有维稳费用支出。
13、大陆的司法从来没有实现独立,法院、检察院受党的指挥,重庆李庄案就是一个例子,另外,老百姓打官司的成本高得让人望而却步;台湾法院也曾经受黑金政治的影响,现在正逐步走向独立公正的道路,陈水扁案就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