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纯合生的低贱,死的卑微?徐纯合的生与死毫无价值?我断然不信。自他断命以来,至少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些神奇般的变化,而这些变化正是由他的死所产生的价值。我总结了一下,这样的价值可以列为三重——
一重:徐纯合以死挣得了挣扎一生而不得的补偿,老母孩子终得安顿。
政府与警察尽管向来代言“正确”与“正义”,但面对“歹徒”之死,却也不免急忙表露“人道”,作为自己“正确”与“正义”的一份补充。当地铁路公安以最快效率与徐纯合的表兄弟签订协议,以救助款的名义给予徐纯合家人20万元补偿,政府也承诺尽快对徐纯合的母亲孩子予以安置。只是这份“好心”并未得到徐纯合母亲的认可,她坚决拒收20万元补偿,而“要开枪民警偿命”。或许她的意愿近乎糊涂,且有“挑衅”与“要挟”之嫌,但也不妨当做徐纯合在天之灵的一份关切,一点慰藉。至少由此注定了他不会白白死去,老母得养天年,孩子得享保障,这不正是他穷其一生的“奋斗目标”?所以徐纯合“死得其所”。
徐纯合之死的二重价值在于他同样葬送了恶吏腐官,仿佛坠落前的一抓,竟也为反腐做出了贡献。
徐纯合被杀之后,庆安县委常委、副县长董国生“第一时间代表省市领导”慰问了开枪警察李乐斌,对其“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负伤情况下坚持与歹徒搏斗的行为给予了肯定”云云。
这样的事貌似一种“规定动作”,但董国生的能力与智商也毕竟符合一个“三假县长”的指数,他这一次便至少犯了三个错误:一是不该此时高调露面,自设标靶。总有明眼人会看到他的脸脏,屁股也未必干净,如此出场等于现形一样。一个堂堂县长的户籍、年龄、学历竟都是假的,唯一的真实怕就是他老婆吃到的空饷;二是录像尚未公开,调查毫无结论,便急于出面肯定警察,而将徐纯合定为“歹徒”。如此罔顾事实,漠视法规“行规”,先就踏空了一步;三是贸然“代表省市领导”,拉大旗作虎皮,作虎不成反类犬,表现了他政治上的弱智。其时省市领导心里也还未必有底,何谈委托代表?——自然若是有意将这位“临时工”副县长推到风口前台以为转移矛盾铺垫则另当别论了。别以为中国只有“官官相护”一个路数,其实更多还是“官官相轧”。当轧比护利润更高时,董国生便在“第一时间”被拿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