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和其手下对张苑一顿拳打脚踢,接着孙小果令其手下架住张苑的左右臂,自己后退助跑照着少女的腹部飞身猛踢,张苑吐一口鲜血痛昏了过去。
孙小果还没尽兴,命人拿来筷子和牙签, 用交叉起来的筷子猛夹张苑的十指,将牙签从其乳头及指甲缝里扎了进去。
其后,他们竟解开裤子,用尿浇在张苑的脸上,浇醒她后欲拖起来再打,但可怜的少女已经呼吸微弱,生命垂危。
至此他们才扬长而去。
而在门口和门外的整个暴行过程中,不少服务员、顾客、路人都眼睁睁看着,没有一人出面干涉,因为知道那是孙小果。
甚至两次经过的110警车,也没有干涉,据说是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当权力默许、纵容恶人作恶,人间就变成了地狱。
第二天,昆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抓了孙小果。
孙小果被抓后,奇的是,担心害怕的不是孙小果及其家人,而是办案的警方——“不敢放人,也不敢办他”,于是警方想到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主动找记者曝光,希望通过舆论的力量推动查办孙小果。
于是,云南法制报刊出了《掩盖不住的罪恶》。那么警方“不敢放人,也不敢办他”,这中间到底有一股什么样的恶势力、或者说是有一棵惹不起的大树罩在这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