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继续说天价酒的事。前面我已经说过,在帖子出现的第二天,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接受新华社记者称,该公司“目前已经组建调查组对此事件予以调查”,还称“如果存在违纪行为将依法严惩。”据深喉透露,广东分公司确实组建了调查组,但根本不是调查公款购买天价酒是否违纪违法,而是调查到底谁是内鬼。
本来嘛,广东公司自己调查自己,而且是调查一把手,傻瓜才认为能调查出真相呢。4月13日上午,鲁广余亲自出马,召集了三个会议,一是公司领导班子开会;二是公司处室领导会议;三是公司外宣部门会议。
这三个会,核心话题是两个:第一,专门成立专门调查组,追查是谁泄露企业秘密,要按法规予以严惩。他甚至在会上发狠话,说在网上发帖公布发票,是犯罪行为,要受到严惩。我想了半天,他凭什么敢大放厥词说发帖人是犯罪行为呢?唯一可能对得上的就是“泄露商业秘密罪”了吧。只是,国企且是必须信息公开的上市公司,用公款购买天价酒,这属于商业秘密吗?不过,我相信按照中石化的能量,真的查到这个人,当然有办法让这个人坐牢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如果没法按泄露商业秘密定罪,随便设个套就行了。
第二,他要求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只有公司安排的发言人对外发言,否则也要严惩。同时,他和公司外宣部门商量会如何应付媒体,所谓高档名酒是放在加油站便利店,大概就是这个会议上想出来的。这个主意,前面已经分析过了,实在是够愚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