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城管”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却不知“城管”乃是中国最大的非法组织。既然是非法组织理应予以取缔,这是法律所一再强调的。但是,“城管”不但不被取缔,而且队伍在不断地发展壮大,管的事是越来越多,暴力事件层出不穷,最滑稽的是他们总是打着“综合执法”的旗号,将来有一天他们代替警察都不一定。        警察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专职工作者,中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赋予其责任和义务。“城管”是什么?以前有“城市市容管理”,有“市场管理”其职责有地方政府机构授权,主要功能是市场管理和城市市容管理,但是至今尚没有一部法律支持其存在,国家也没有就其存在发布管理规范。但是,“城管”从他诞生之日起就注定了其不伦之身,成为政府的打手和强权的标志。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的商业空间越来越多。本来城市就有市场的功能,而大量的失业人员又成为市场的发展动力,于是街头市场在大城市的边缘地区如春天的野草一样蔓延着。这种自发的市场为城市新区的市民提供了许多的便利。但是,这些自发市场发展的随意性是很大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占路,阻断交通。曾经有一段时间,一些城市都十分鼓励占路经营,政府还组织搭建售货棚,为经营者提供便利,街边市场很是红火了一场。那是的城市市容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制止市民私搭乱建;市场管理主要是负责收取市场管理费,维护市场秩序。        忽然有一天政策变了,从南到北各个城市都在大搞市容建设,街边市场没有了市场,许多街边市场在改造过程中被请进了装修一新的商场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