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若这对男女,有一方是信好耶稣的,必会让另一方也信好耶稣,不会急速发展为情人关系。即便是情人关系,也是极稳健的,对双方家庭没有丝毫坏处,让双方都感到极安全。
但问题是,他们都不认识神,也便只能在魔鬼牵引下,视他们肉体的暂时快乐和享受为神,为至高。所以,就急速以情人关系实质性相处,且还为了巩固这种关系,还想着用夫妻关系永远固定下来的。
因为毕竟都是世人,他们根本就没有考虑,他们都有各自的家庭,且要对各自家庭必须尽各自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而且这种责任极神圣,绝对不能随便舍弃的。否则就是严重犯罪,确实让自己里外不是人,自然就是自抛自弃,纯粹自己作贱自己了。
其实,按照圣经教导,人本来很高贵,却因为不听神的话,不断犯罪,人就极端邪恶污秽了,确实变得如同禽兽,太多时候根本不如禽兽。这实际就是人自己对自己的作贱,绝对不是神造人的初衷。
神造人只是为了好的,让人得到来自神的最大化赐福,但人自己硬要作贱自己,神就只能任其妄为,果真就只能得到这样一种残局了。
按照世人看法,本来好好的家庭,竟然就糟蹋得这样了。但实际上,即便他们根本没有条件和机会发展为情人关系,但由于总是都在寻找着这种条件和机会,以便促成他们所以为的这类美事,其实这些人依旧还是魔鬼的,如果在有生之年不信好耶稣,同样还要死在罪孽里永远灭亡。
也就是说,按照以上的假设,果真让这对情人的灵魂真正得救,都是根本不成立的,只是在世人眼里,似乎没有大碍了,甚至还促成他们尽情享受对方肉体到死的,本身只是属于肉体的最大化享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