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社会性开放度之高了! 就像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一样,人们对于云南美少妇“混帐”门事件的态度,不仅萌生有了偷情的概念甚至一夜情的想法,而且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此提高了警惕。但无论如何发生这样伤风败俗的事情总是不雅,被公诸于众尤其恶劣,那么我们接下来怎样应对这样的社会问题:是像少妇老公一样找俱乐部或旅游公司打官司,杜绝类似事件发生?显然,有出轨心的妇女包括这位美少妇就是在公共汽车上也能够出轨,户外露营帐篷只是提供了一个外在条件,事实上“西门夜色”在帖子里透露了云南混帐门视频的内容:一开始,两个人睡在不同的睡袋里,后来少妇慢慢地拉开睡袋拉链,躺到了混帐男驴的睡袋里,整个过程少妇一直都是捂着嘴,一点声音都没有。是从此把出轨美少妇这样的现代女青年私自出门旅游的自由剥夺了?也不现实,追求个性解放的新女性游离于家庭之外很正常,抑或彻底剥夺她作为妻子的家庭角色也不大可取,这种人很难回心转意到哪儿都是害群之马,还不如有个家庭约束一下。
再之,让我感到奇怪的是为何少妇的老公不告少妇却反要先告组织“云南混帐门”活动的俱乐部或旅游公司?我觉得,这说明他还是在一定程度能够忍受少妇的出轨行为的,可都是视频惹的祸,其少妇的照片满天飞自己不得不做做样子发泄一下不满,至于后面其和出轨少妇的关系我私下揣度,最好的结果是从此销声敛迹,一番自我“人民内部矛盾”调节后大家相安无事,最坏的结果就是双方分道扬镳或者少妇成为第二被告,因为在内部消化还有回旋余地,一旦公开也便可能注定两人要恩断义绝,一了百了。 最后我的意见是,“云南美少妇混帐门”,帐里帐外人都该反思!“城外”的人做好做“城里”人的准备,否则就不要进来了,而已经在“城里”的人也要明白自己的身份,适当约束一下自己的行为总不是坏事,此外社会舆论上能够容忍的就多宽容,能够保留一下人家的隐私就多些空间,只要不是公众人物只要没有造成恶劣后果便网开一面,但宽容并不等于纵容甚至提倡这种行为,把握一个尺度很重要。
特别是从这个社会各个环节和环境比如个人组织旅游的审批上着手进行治理最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