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之前我倒是有想法,我曾想过,虽然我执行枪决的对象犯了死罪,但毕竟与我素不相识,无冤无仇,而我现在要将他一枪打死,是不是有点残忍了?看到有些死刑犯被架上刑场时那副无助的、害怕的样子,实在感到有些可怜,于心不忍。还有一个顾虑,我们农村老家现在仍然盛行迷信思想,相信鬼神,说什么人死了有鬼呀,鬼还会报复人呀!我是高中毕业生,也知道这一切都是无稽之谈。可是在执刑前夜,脑子里乱哄哄的,被这些问题纠缠着,一整夜没有睡好。我就想,要真是有鬼,犯人死后成了鬼要找到我报复我,那可就糟糕了。”
薛成队长道:“李铁兵的发言很好,好就好在他敢于讲真话,向组织、向大家伙儿交心。这次执行任务,虽然问题出在他的身上,根子却在我的身上,是我忽视了对新同志的思想教育。从法律的角度看,执行枪决和杀人是两回事。但从人性的角度看,两者一样,都是在剥夺别人的生命权利。武警行刑枪手不是凶残暴虐、嗜血变态的杀人狂魔,除去强健的体魄和武装军服,他们也只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普通人,执行枪决,产生心理压力是难免的。只不过老战士参加执刑的次数多了,心理承受能力增强了。李铁兵是新战士,又是第一次执行枪决任务,心理压力大这是可以理解的。可是我忽视了这一点,对他缺乏事前的心理疏导,没有把死刑犯的案情向他通报,以至于他对执刑对象所犯罪行及对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一无所知,自然对执刑对象就恨不起来,甚至会被罪犯临死的可怜相所迷惑,从而产生同情心理,感到不忍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