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子晚报报道 3月5日是学雷锋纪念日,传记电影《青春雷锋》南京上映四场均“零票房”。该消息一报道立即引起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成为昨天头条爆炸性大新闻。
“竟无一观众买票,《青春雷锋》上映四场遇到尴尬的“零票房”记录,成为史上最尴尬的票房。”此时的窘迫,恐怕只有电影院和导演深有体会的。
客观事实是新闻的生命。作为从事新闻工作者的记者来说,遵守基本的职业道德和素养是必备的基础。扬子晚报昨天报道了此事后,立刻引起了更多的媒体跟进。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网络上更是闹得沸沸扬扬的。财经网官方微博也是第一时间报道了此事,截止到今天中午十二点,转发量已达8188条,评论超过2691条。
对此官方更是第一时间做出了反应,在腾讯娱乐讯上发表声明说“就扬子晚报6日刊出《影南京上映首日“零票房”》的报道,电影《青春雷锋》出品方潇湘电影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回应,怒斥其为不负责任的说法。据放映方核实,虽然该片在南京的放映场次多安排在白天的非黄金档,但首映当天仍有90人观看。虽然电影零售票房不理想,但该片放映以包场为主,迄今为止,全国各地已组织超过200场团体包场,并且各地影院也在逐日增加排片场次,为应对偏远地区的观看问题,片方还在加洗胶片拷贝。出品方表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雷锋,以雷锋为主角的电影《青春雷锋》是有故事、有人物,符合所有电影艺术规律的影片,关于电影的好坏,观众见仁见智,但希望观众在看完电影后提出评判,而不是妄加揣测,以讹传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