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欧菲
2017年2月17日,曾荫权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刑,这成为香港开埠以来被起诉而且被定罪的最高级别官员。
这是香港的一个里程碑式案件,现简明扼要和大家讲述。
其被判刑的导火索,主要是以下事件:
1.2012年2月18至19日,曾荫权与妻子到澳门出席新濠天地赌场内春茗活动,与一批赌厅人士、高利贷集团中人、夜总会从业员及多名黑道社团猛人饮宴;
2.2012年2月9日至12日,曾荫权与妻子及10多名富商,乘坐富商私人飞机往返泰国,再乘一艘属于亿万富豪刘銮鸿价值1.52亿港元的超级豪华游艇返回香港。曾荫权后承认7年任内,先后4次乘坐富商游艇及私人飞机外游;
曾荫权随后声明,每次出行,都按市场价格向对方支付了机票费用、游艇费用,但立法会议员直斥曾荫权,以普通港澳轮价钱乘名贵游艇之说法“好可笑”,私下与富商聚会,易令市民联想其任内有关楼市的措施,有优待地产商之嫌;
3.曾荫权在2005年时获地产商赠送一部1998年款的旧跑步机,但特首办公室却坚称是“借用”;
4.2001年为了逃避高昂的汽车税,曾荫权不惜从英国以80多万港元低价购入奔驰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