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个法治国家,不管肯德基还是麦当劳,或是其他国家的企业,在中国都享有同等的合法权利,这是法治国家的标志与特征,并且这种标志与特征不以政治关系的波动为转移。做商言商,这些在华企业也是中国经济的组成部分,只要这些企业遵行了中国的法律,就应当享有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对它们正常经营的干扰,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是对国民经济的干扰,同时更是对中国这个法治国家法治信誉的扭曲。
爱国,并不是一些人的特有专利,更不是一些人的私有情怀,爱国是一种全体公民共有的公共情怀。因此,爱国情怀也必然有其达成社会认同的前提与核心,被认同的爱国情怀的前提是什么?其实这个前提就是不违法和不伤害任何人利益的原则。被认同的爱国情怀的核心是什么?其实这个核心就是在表达情怀的时候,通过社会纽带的互动与传递,使国家利益产生最大化的向好原则。这样的前提原则与核心原则,也是检验是否爱国的唯一标准。而如果没有了这些内含,任何“爱国”的说辞都只能是对他人的道德绑架和权利剥夺。
包括湖南长沙、郴州、浙江杭州、浦江、江苏扬州、连云港、泗洪、山东临沂、安徽滁州、广德、宁国等在内的11个市县,已经出现了不少“爱国人士”,但这样的结果会是什么?这样的行为符合爱国情怀应有的前提原则与核心原则吗?当然不符合,而且这样的行为只能伤害到社会公共秩序,只能伤害到社会经济的土壤,只能伤害到法治国家的法治信誉,只能伤害到国家兴旺发达繁荣昌盛的基础,只能伤害到社会共享成果的和谐局面。因而,要对那些“爱国人士”说一句:真爱你的国家,就不能伤害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