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他们才扬长而去。
而在门口和门外的整个暴行过程中,不少服务员、顾客、路人都眼睁睁看着,没有一人出面干涉,因为知道那是孙小果。
甚至两次经过的110警车,也没有干涉,据说是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当权力默许、纵容恶人作恶,人间就变成了地狱,让人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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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昆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抓了孙小果。
孙小果被抓后,奇的是,担心害怕的不是孙小果及其家人,而是办案的警方——“不敢放人,也不敢办他”,于是警方想到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主动找记者曝光,希望通过舆论的力量推动查办孙小果。
1998年1月,南方周末一篇《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终于曝光了孙小果一伙人惨无人道的暴行。
记者深入挖掘发现,类似的残暴于孙小果而言,不过是冰山一角。
1997年6月1日,和孙小果素无交往的17岁少女张苑,因为一次和表妹张亭玩耍时被其偶遇,便遭到了强奸。
张亭在后来签字的调查笔录上写道:“孙小果打过很多女孩子。有的我不认识。我认识的有李××、胡××、余×、廖×。其中李××(17岁)不但被打,还被他们一伙轮奸;胡××(15岁)也被他们轮奸了;余×(15岁)是被他们强奸的;廖×(18岁)被他们打得脸都变形了。孙小果一伙中的一个叫李钧的,也是在茶苑楼强奸了我和赵××。后来李钧又强暴过我两次。”
当地警官透露,孙小果犯下的案子远不止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