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有人认罪 庭审梦鸽到场遭围观者辱骂(图)
专家解读
被害人不出庭 受法律保护
中国政法大学的阮齐林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此案的争论焦点并不是被害人杨某的身份,而是被害人是否同意发生性行为。如果被害人同意,就是卖淫行为,如果被害人不同意,就是强奸。这取决于事发当时的具体情况,不能仅凭事发后被害人的一面之词。”阮教授同时指出,本案存在一个特殊情况,就是被害人当时处在醉酒状态。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没有具体的表示,不代表就同意了李某某等人的行为。
梦鸽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一直在强调杨某陪酒女的身份,对此,阮教授表示,辩护人意图揭露杨某的人生污点,让其证词的可信性遭质疑,同时也将李某某等人的行为定为“嫖娼”的可能性增加。
阮教授认为,这个案子还需要看原被告双方的年龄。5名被告都是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对于酒吧环境及陪酒小姐的行为认识不够清楚,在处理男女问题上,能力与成年人也存在天壤之别。他们的主观认识有可能没有意识到其客观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大家在对待这个案子及李某某等被告时,应该客观冷静,不能简单抱着“仇富”心理。
据了解,经海淀区人民法院通知,被害人明确表示不出庭。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庭认为,被害人未到庭不影响本案开庭审理。阮齐林教授认为,在强奸案中,被害人拒绝出庭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法庭辩论环节,双方质证时,被害人此前的回避会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