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嫖娼在我国只是一个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法庭正在审理的是李庄的“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不管李庄是否嫖娼,与正在审理的案件一点关系没有。幺宁在这么一个庄严的场合说出此话,轻则侵害了李庄的名誉权,重则构成犯罪。
幺宁的公诉词让法律界为之一惊。可以说,全国的法律工作者都听到了让法律、国家蒙羞的幺宁雷语。
事后,我们没有看到幺宁的悔过,没有看到领导对其批评或处分。
幺宁说雷语,并非只有这一次。幺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为做好谢才萍案的公诉工作,3名公诉人在今年8月15日便提前介入,进驻公安机关办案组,引导侦查和证据收集。这个被告人多达22名、罪名多达9项的大案,不到一个月就侦查终结。由于提前介入打下良好基础,么宁等检察官在正式受理审查起诉工作后仅7天,就向法院提起公诉。直到10月15日庭审完毕,他们才暂时松了口气。从提前介入侦查开始,两个月内,他们没有休息过一个周末,每天都加班到晚上11点以后。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刑事诉讼法对公、检、法三家的制度设计就是相互监督,特别突出检察院对公安和法院的监督。幺宁的公开谈话,公然自爆违反法律。难怪人们把重庆的打黑说成“黑打”。
一个法律专业的在读博士,不会不知道自己的话违反法律常识。但是,幺宁这么胡说而不担心受到责任追究,我相信,她或是直接受了上峰的旨意,或是在她的意识深处,选择了忠诚于权贵、政治,而不是忠诚于法律。用今天官场上有深刻内涵的一个词说: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