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更应该有学术道德
福建农科院原院长谢华安新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却被其两名同事揭发他用来报选院士的论文是剽窃别人的,署他的名字的学术专著也是别人写的。此事被媒体曝光后,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据报道谢院士虽然只有中专学历,却培育出了种植最广的一种杂交水稻,被称为“杂交水稻之母”。于是有些人评论说,谢院士对社会做出了这么大贡献,比那些只会发表没有实用价值的论文的院士强,本来就该当院士,可见公道自在人心云云。 选院士又不是评劳模、优秀企业家,是要看候选人在学术上是否有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的。如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了选院士的标准,那些搞基础研究、特别是搞纯数学研究的院士,是不是都该除名了?谢华安已因为他的育种成果获得了多项荣誉,当上了院长,为何非得再当中科院院士不可?被称为“杂交水稻之父”的袁隆平没能评上中科院院士,在袁隆平的育种理论指导下做育种的“杂交水稻之母”却评上了,是不是乱套了?
其实,谢华安事件的关键不在于他的学术成就如何,而在于他是否有学术不道德行为,以及有学术不道德行为的人是否能够当院士。我仔细核对过对谢华安的举报材料,可以认定他的确剽窃了别人的论文、侵夺了别人编写的专著。而《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规定的院士标准之一就是“学风正派”,院士必须有学术道德,可以说是没有异议的。但是,谢华安的问题在院士评选过程中就已向中科院院士工作局局实名举报,他却还能顺利当选,不知院士工作局以及投票选谢华安的院士们,是否还记得院士章程的规定? 中科院院士是中国科技界的最高学术称号,而且也掌握了较大的学术特权,本来在学术道德方面对他们应该有更严格的要求。但是实际的情形却相反。学风不正并不妨碍某些人被评为院士,而当上了院士,就像多了一层护身符,此前此后的学术不道德行为反而更难以被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