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之下有阴影,事物都有其背面。尽管我们现在不知道事实的真相,但是这样的回溯反思之下,我更希望这样的以客观事实作为切入点的新闻视角,能够更加引起社会和官方的重视,各司其职,尽力对还原事件真相。
①林生斌给妻儿买保险受益人是他自己,为什么不是给他自己买保险。如果真对死亡有惧怕,应该相互的。他担心妻儿意外事故,难道自己就是金刚不坏之身?
②失火保险单为何完好无损,正常逻辑都是放在家。难道林生斌一直把这份保险单随身携带,仿佛随身带了移动小金库?
③保姆说想通过放火再救火邀功,无论怎么救火,放火的是你本人,吸了毒然后说自己戒了毒一样是犯罪,一样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何况莫焕晶当时并没有救人,她放完火就跑了。言行不一致的理由是想试图逃脱法律但为何又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④林生斌在出事之后矛头一针见血的直指绿城集团,而不谴责甚至辱骂令他妻离子亡的罪魁祸首莫焕晶(人在失去至亲之时暂时不要谈礼节和风度)而他很冷静的直指物业,调动舆论力量情绪把握的游刃有余。如果一个人的目标是钱,我们理解。我们普通老百姓也需要上班需要赚钱,但唯独这个时候的目标是钱,我们不理解。
⑤收到了一个小男孩的电话说人已经救出来了。是谁在背后传递错误信息?按照莫焕晶的意思,他放火的目的是为了救人,要么是莫焕晶传递这个信息,要么就是别人,毫无关系的别人没有人会去打这通电话。如果是莫焕晶本人,那是为什么非要致对方于死地,莫焕晶服务了那么多家雇主,为何偏偏要怀恨一个毫无利益冲突甚至借款如此大方的女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