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后,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决定,把阅兵列为国庆大典的一项重要内容。从1949年开国大典至1959年建国10周年,新中国每年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一次大规模的国庆阅兵,前后共举行了11次。
1960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建国的方针,决定改革国庆典礼制度,实行“五年一小庆、十年一大庆,逢大庆举行阅兵。”1964年台湾防务部门颁布的军队列条令中,首次出现阅兵条款。之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缘故及其他方面的原因,中国连续24年没有举行国庆阅兵。直到1981年,根据邓小平的提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恢复阅兵,并于1984年国庆35周年时,举行了恢复阅兵后第一次大型的国庆阅兵。
新中国建立以来共举行过15次国庆阅兵,15次大阅兵大体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49年到1959年,先后进行了11次大阅兵;第二阶段是1984年,举行了国庆35周年大阅兵;第三阶段是1999年,举行国庆50周年大阅兵;第四阶段是2009年,举行国庆60周年大阅兵;第五阶段是2019年,抗日战争70周年举行胜利日阅兵。
五个阶段的大阅兵,充分展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现代化的飞速发展。开国大典阅兵式,阅兵部队装备是“万国造”;1959年,受阅武器装备基本实现了国产化;1984年,受阅武器装备共28种,全部是中国自行研制的,核武器首次亮相;1999年,新装备占90%以上;2009年,近90%装备为首次公开亮相,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国庆阅兵;2019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检阅受阅部队,由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约15000名官兵、580台(套)装备组成的15个徒步方队、32个装备方队;陆、海、空航空兵160余架战机,组成12个空中梯队接受检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