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尊看到聊天记录大吃一惊,应该意识到这份聊天记录如果流出对于自己的形象有影响。但是陈露方本来也有气,找你要说法去,你还想让我在你出现危机的时候以9年女朋友的身份出来帮你做形象挽回,凭什么那?
根据女方陈述,这个时候霍尊就开价300万,让陈露签协议(陈露说当时经纪人也在场,拒绝了让女方请律师,说这个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好)。所以这份协议肯定是完全有利于霍尊的,并没有任何强迫,而是霍尊对陈露提出的请求。
但是对于陈露方面,已经知道此事男方身边有一女子,还要让陈露在必要时候做9年的女朋友出现,肯定是心里很气的,并且这同时也会限制陈露的交新男朋友不被外界发现。
那份协议是没有截止时期的,当时陈露心里还爱着霍尊,也是想或许有机会挽回两人的关系,所以就要了900万才签,同时让他马上就给转点钱表示诚意。
也就是大家看到的那个断章取义的截图,让三分钟马上转钱,当时正在气头上,转了【20万】后答应的签署协议
(陈露和霍尊接触时间比较长,据说买个一千元的礼物都要叨叨记着,所以不太相信霍尊能这么大方真给900万)
协议签署后,明确约定了5月31号前要给足100万,但是实际上只给了58万,陈露方肯定按照约定索要剩余款项,毕竟协议中也有陈露需要对双方关系中不利的事情有保密义务,在5月31日前,陈露方并没有违约。
但是这个时候,霍尊方也许有些后悔给那么多钱了,就约了律师把陈露叫到双方共同的朋友家去,“友好协商”说陈露已经拿了58万如果还想继续要剩下的钱,他们如果按照敲诈勒索起诉陈露,要做10年牢,想让陈露因为害怕主动放弃这份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