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薄谷开来,曾用名谷开来,1958年11月15日出生,北京市人,户籍所在地北京市东城区,为北京市在册律师;被告人张晓军,1979年10月22日出生,山西省古县人,户籍所在地重庆市渝中区,重庆市委办公厅工作人员。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在公诉意见书中指出,本案是一起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杀人案件。我国刑法历来都对故意杀人罪规定了严厉刑罚,充分保障每个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二被告人的行为不但使被害人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也破坏了几个原本幸福的家庭,造成了难以挽回的社会影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今天,任何人触犯了法律,都要受到追究。
15时10分许,庭审即将结束,薄谷开来在作最后陈述时说,对起诉书指控的案件事实我表示接受。这个案子像一块巨石一样压了我半年多,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噩梦一场。去年11月的那几天,当我确知儿子危在旦夕的时候,我的精神的确是崩溃了。一个悲剧因为我而发生,不仅对尼尔,而且延伸到几个家庭。这个案子的发生给党和国家带来了很大损失,我应当承担责任,我将永远难以心安。感谢办案人员对我的人道主义关怀,我向法庭郑重表示,为了维护法律尊严,我愿接受并坦然面对任何判决,我也期待法庭公平公正的判决。
张晓军最后陈述说,我对我的行为表示认罪,在此向受害人家属说声对不起。希望法庭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真的知道错了。
15时20分,法庭审理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