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说,平心而论,二十万,三十万,确实有点过分了,如果条件允许,十万块钱就已经差不多了,如果男方条件差一点,八万也不是不可,超过了十万,女方的意图就很明显了,不是攀比,就是故意“卖女儿”。
李先生:最多八万。
和前女友分手,就是因为彩礼,但是和她爸妈商量的时候,她爸妈也没说要彩礼,就说让我直接给她二十万就行了,剩下的不用操心了,听那意思,是彩礼,她家的酒席,还有等等琐碎,都算在了这二十万之内。
最后见我不同意,直接侮辱我,说我连二十万都拿不出来,还结什么婚,干脆打一辈子光棍算了,对了,我们是异地,她爸还说,当时谁家结婚不是五十万以上,这算是体谅我的了。前女友始终和家里站一条战线,后来分手了。因为我最多可以拿出八万块钱,我是农村的,这已经是我包括家里最大的能力了。
程女士:看男方家庭条件吧!
给多给少,主要还是看男方家庭条件,就觉得有些女人就是傻,如果男方一下拿不出那么多钱,他出去借了,甚至是贷款了,那么婚后不还是自己去还,既然如此,干嘛不选择轻松一点的日子,来日方长,以后再去慢慢孝顺爸妈不就行了。
而且那种为难,男人心里肯定会记仇,婚后迟早会成为夫妻之间的隔阂,甚至是怨恨,那就得不偿失了。因为一个彩礼,最后而闹成仇人,实在是得不偿失,心意到了就行了,给多给少真的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