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方满雪莹随后所发布的一部分判决书文字截图,关于“本案的起因为原告(满雪莹)举报网络不实信息,且被来源媒体证实举报属实”中所指的“举报属实”,被一些网友曲解成2年前其质疑王俊凯诈捐的内容属实,开始二次谣传“王俊凯诈捐268万”。
但实际上这句话所说明的意思是,原告认为中国联合商报相关新闻报道不实,而该报社随后发布声明否认发表过新闻报道,故人民法院认为原告针对该新闻报道不实的举报是属实的。
王俊凯方代理律师认为部分网友恶意曲解裁判文书形式进行诽谤,此举是偷换概念,已涉嫌再次侵害王俊凯的名誉权,其中发布侮辱性言论、蓄意捏造事实或散布虚假事实的相关网络用户已涉嫌刑事犯罪。
律师还表示,希望相关网络用户正确理解判决文书内容,并删除相关不实言论,停止违法行动,经纪公司及王俊凯将保留追究相关网络用户民事、刑事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