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受“古董”观念影响,对于文物,人们往往看它值不值钱,注重经济价值,忽视了它的文化价值。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文物不仅仅是“古玩”“宝物”,更重要的是民族文化的载体。“文化遗产”的概念越来越得到重视。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形象的基本元素、文化象征和主要标志之一。文化遗产构成了中华文明的内涵与底蕴,对当代的文化事业发展起着重要的依托与推动作用。
1985年,中国加入《世界遗产公约》,做出了郑重的承诺并为此付出积极的努力。世界遗产组织对中国文物保护也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特别是保护理念的交流与启发。我们从国际上引进了许多先进的理念与手段。除了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文化遗产,我们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需要保护。2004年,中国政府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1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并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通知指出“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这在文化建设立法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目前,中国拥有的世界遗产已达53项,其中世界文化遗产36项、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4项、世界自然遗产13项,在世界遗产名录国家排名第二位。中国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的项目达40个,是世界上拥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