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越更多的信息我是从舍友那里得来的,但舍友喜欢的人不是博越,而是和博越关系非常好的一哥们。总之,是未见其人,先听到关于这个人很多的传说。
接下来是“十一”国庆节,舍友约博越的那个哥们一起去旅行,因为两人的关系还不是那么熟络吧,为了避免尴尬,舍友拉上我做陪伴,她那朋友则拉上了博越当灯泡,于是两人行变成了四人行。不知道这是有意还是无意,一起去那个着名的水乡。这是第一次面见博越,闻名不如面见,果然是个帅哥,不过,还没有帅到让人惊诧莫名的地步,第一眼看见他时,我的第一反应是:舍友原来是个表现很夸张的人啊!虽然前面有微信上的聊天做底子,但我从来不是个自来熟的人,在车站第一面打招呼后,基本上就和他无话了,一路上只拉着舍友嘀嘀咕咕,完全无视舍友口不应心时不时瞟向她男友的无奈眼神,我承认我在这方面少了些心眼。
到了目的地,住进宾馆的当晚,没想到博越背着舍友两口找我来了,说接下来的游玩安排要两人行而非四人行,看到我发愣的模样,他笑着问:“你真铁了心给人家当灯泡吗,也不想撮合撮合你那姐们?”
说的也是,接下来的几天,舍友和她男友单独出行了,我和博越就成了游伴。感觉他还挺会照顾人的,而且我们俩都喜欢拍照,两个人搭档玩得很尽兴。可是,不幸在行程的最后一天发生了,因为背着身子拍照太投入,博越一不小心掉进了河里,虽然河水很清很浅,可是,扑腾了几下他倒离岸边越来越远了,我“英雄”救“美”伸手去拉他,不想让他一拉一带连我自己也摔进了河里。最后变成两个“落汤鸡”,手浑身滴着水互相掺扶着从河里爬到了岸上。那叫一个狼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