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怀
瑾著作权案背后的
“家春秋”
前不久,历时4年之久的南怀
瑾巨额著作权纠纷案落下帷幕。上海高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被告复旦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小舜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36.39万元”,驳回反诉方老古公司主张的“确认南怀瑾作品的著作财产权归该公司所有”请求,驳回南小舜遗嘱继承人南品仁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报记者 余东明
南怀瑾教郭姮妟写书法。郭姮妟供图
判决一出,老古公司即发声明:南怀瑾生前著作权专属老古。这引发了网友的质疑:老古公司的“掌门人”郭姮妟同南怀瑾并无血缘关系,凭什么拥有其著作权?且法院在判决中并未提及南怀瑾著作权究竟归谁,老古公司的声明是否又将引发纠纷?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联系到郭姮妟,她所口述
的30多年历史
或是南怀瑾生前的一部“家春秋”。
1980年,南怀瑾在台湾创办老古公司,公司成立两年后,南怀瑾与当时年仅8岁的郭姮妟相识。
郭姮妟回忆,南怀瑾一米六上下,一双笑眼。“当时并不知道他那么有名,只是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围着他说笑,显然他就是中心。”南怀瑾以郭姮妟母亲李素美、舅舅李傅洪老师的身份走进郭姮妟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