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妈勉强让我读完了初中,加上我自己不太爱学习,一心想着早点独立,所以初中一毕业我就出来打工了。这样倒也正符合我爸妈的心意,他们巴不得我快点出去挣钱,减轻他们的压力。
刚开始几年,我因为年纪小,也没什么技能,只能在餐馆里做些洗碗、端盘子的活儿,就这样我还经常被欺负,老板找各种茬儿克扣我的工钱。我做过很多很多工作,一直挣扎在社会的底层,挣来的钱永远只能糊口,就这样,还被爸妈勒令要寄钱回去,因为弟弟要读书,开销大。有那么一两年,一天吃两餐甚至一餐对我来说都是常有的事。我时常在肚子饿得咕咕叫的夜里暗暗发誓,我要多挣钱,让自己活得像个人。
也许真是女大十八变,随着我年龄渐长,夸我漂亮的人越来越多,直到有一天,一个姐妹劝我好好利用这先天优势,那意思就是“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干吗还要做苦力”。于是,我开始了在酒吧、夜总会的工作。那里挣钱太容易,只要别太顾忌自己就行。从那以后,我的生活算是脱离了贫困线。
曾志华:“你把孩子生下来吧,我还想要个儿子”
可是那种地方吃的是青春饭,一旦年龄大了,我可能就又会跌回原来的生活。很多姐妹的出路就是,找个有钱人,就算结不了婚,也要多弄点钱,确保后面的几十年饿不死。所以,我们每时每刻都在寻找这样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