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这样的事情是不可原谅的。但当时贾征拿出一副绝对真心悔过的样子向我道歉,保证以后不会发生类似的事情,乞求我的原谅。想到平时他确实是个勤快的男人,对我还是真心的,只是在孝顺父母的问题上过了头。再则,怀孕期间情绪波动对胎儿的发育不利,我尽量克制自己不发火。因此,我原谅了贾征对我的暴行。
小孩出生后,贾征对孩子的照顾尽心尽力,他忙前忙后,从没一句怨言。每天晚上,贾征就负责给孩子冲奶粉,换尿布,乐此不疲。
看着贾征的表现,我很欣慰。
可孩子出生不久,贾征又因为小事而对我大打出手。我伤心地提出离婚,经过贾征家人和我姐姐的劝解,考虑到孩子的原因,
我退却了。而且贾征的父亲也担保贾征以后不再打我,否则他就打断贾征的腿。于是,我留在了那个家,可他父亲的保证并没有终结贾征对我的暴行。
都是“孝顺”惹的祸
我和贾征的离婚就完全是他家人促成的。
一天晚上,我叫贾征去煮奶瓶,之前他曾答应过做这件事。当时他却不动手,我就生气地唠叨:“男子汉答应的事就应该做到!”贾征的父母听了不仅不劝解,反而火上浇油:“别人家男的没用,女的还不是一样做得很好。”最后我和贾征之间的争吵激烈了,贾征的父亲以嫌我们太吵闹为名,将我和贾征当晚赶出了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