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开始,阿超和人合伙做建材生意。起初,是赚钱的,只是后来因为他好面子,让几个毫无信誉的人在店里赊货,又迟迟收不回钱,导致生意周转不灵,合伙人一气之下撤了资,他也就干不下去了。
生意盘出去后,阿超手里还有些钱,我劝他:“把钱还给大哥,安心上班吧。”可他不听,说要继续看合适的项目。之后差不多年把时间,他就东晃晃西晃晃,说是在考察,我看是一点正事没干。
2013年底,阿超做了件极不着
调的事情:他竟用剩下的18万元买了辆车。我气得要命,他却说:“你看看我们身边的亲戚朋友,谁家没有车?再说,我买车也不光是为了自己,有了车,以后你上下班、孩子上学放学不都方便一些吗?”可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买车的钱并不是我们自己的。但人家压根不在乎,还说:“大哥当初就说过,万一亏掉就算了,不用我还。”听了这话,我真是无言以对。
有车后的日子让我更加烦闷。阿超那点工资既要养活自己又要养车,越发显得不够花,于是,他向公婆、哥哥、姐姐伸手的频率更高了。结果,公婆很是不满,还把责任推到了我身上,他们觉得是我这个当妻子的没用,管不住自己男人,甚至,他们认为阿超找哥哥姐姐要钱也是我授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