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事们的极力撮合下,我俩真的开始谈恋爱了。籽藜是我们公司最优秀的设计师。他平时话不多,老实巴角的一身书卷气,在同事们的嘴里,他就是个“闷骚男”。我想着,这样也好,省得以后在外面拈花惹草,他应该是值得我托付终身的最佳人选。
由于籽藜父母都在连云港,而我的老家在丰县,我们都是在徐州租房子住。所以我们明确恋爱关系没多久,籽藜就提出,既然谈恋爱了,又何必再租两套房子,不如合在一起住,还省下一份租金。我想他说得也对,搬到一起住不光能省租金,我们用的水电费、交通费都能省一半。但我提出的要求是,搬到一起住可以,但我不同意同居,必须先登记结婚。
于是,我俩又开始仓促地准备婚礼。我们两人的父母都不在徐州,而且两家的家庭条件也都很一般,我们俩决定,这次结婚就不再麻烦双方父母了,靠我们两个自己的能力“祼婚”。反正两个人都有手有脚的,结婚后再慢慢存钱买房子。
就这样,我把自己租的房子退掉了,把我的衣物和一些简单的“家当”全部打包搬到了籽藜的住处,然后我俩又跑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手续,就这样算是结婚了。连酒席都没怎么摆,只请了我们单位的一些同事吃了顿饭。
B、婚姻如鞋子,苦乐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