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我们同居了。又过俩月,也就是2011年6月,我们俩注册登记,成了合法的夫妻。我们彼此的热情仍然不减。感觉自己受到命运之神的眷顾,时来运转了。这时候她提出家里用不着的东西卖掉吧。我欣然同意,卖了一万多块钱,连同我的
工资卡一并交于了她。我手里只留一点点零用钱。我自己在新区有住房,而且是和父亲兄弟房子连在一起的。
美俏再次提要求,不能住在农村,和她必须生活在城市,我二话没说也同意。我在她满意的地段租下房子。我们一如既往的相亲相爱,幸福的日子过得好快。不知不觉半年过去了。有一天她告诉我她怀孕了,我们将要有自己孩子了,我心花怒放,真的没有什么词汇可以形容我当时高兴的心情。
朋友都说我脑子进水了
当我还沉浸在兴奋之中,畅想着以后我们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她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自己到医院悄悄地将孩子做了人流。我一下就疯了,可她慢声细语的说了一大堆不要的理由。什么咱没有钱、没城市的房子,以后拿什么来养活他?等等。好像有道理。虽然孩子没有了,我仍然细心给她补养。她的亲朋好友看着我对她精心的照顾,都夸我好,说她掉到了福窝里。我不仅对她好,对她的女儿小葵也好。尽管前婆婆不让她带小葵,我们常常买东西去学校看她。她说女儿在某中学住校吃的不好,我就挤时间做小葵爱吃的排骨、大虾送到城乡接合部的那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