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理解你的感受,那种好像被人提防着、被排在外面、不被重视的滋味。
但我隐约感觉到,你的不平,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我给你们家生了两个孩子,凭什么房产
没我的份”,这你可要想好啊,生孩子,是因为你自己想生,而不是为了别人才生的。如果仅仅是为了满足公公的愿望才决定再生个孩子,那你可以选择不生。
另一方面,从你公公的角度考虑,毕竟是3000万的房产
,如果加上你的名字,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你们的婚姻有个变故,你就可以分掉一半的财产——那可不是个小数目。公公的钱也都是辛辛苦苦挣来的,换位思考一下,就能理解他的做法。
我倒是有个方法,即:不用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但可以另签协议,就是商定这套房产里有你多少份额,比如十分之一?二十分之一?这样你能心理平衡一些,而公公也能放心一些——即便你们的婚姻有变故,大部分财产还是在他们自家人手里。
先和丈夫
商量看看,这个方法他能不能接受?如果丈夫
同意,由丈夫出面,去和公公商量。
如果丈夫不能接受,我的看法是那就算了,既然你也不打算离婚,那就不要去做伤害家人关系、夫妻感情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