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的提议,遭到了小王的拒绝。尽管后面村委会出来调解,小王始终不愿原谅母亲,甚至都不愿意与母亲相见。调解之后,母亲还是住到了小儿子家,小王作为大儿子每月定期给母亲固定生活费即可。(情节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点评:看完上面的故事,不知道大家有什么看法?有人可能会觉得,故事中,小王的做法难免有些不孝。不管父母有多大的错,作为子女,何必去斤斤计较。没有父母,儿女们不可能来到人世间。父母与子女之间,是血浓于水的亲情。
“百善孝为先”。父母养育子女们不容易,子女们理所应当地赡养老人。可这一切并不能成为,父母偏心的托词。父母对待子女们偏心,还好让人们接受。自己的孩子们,父母有喜欢的,也有不喜欢的,实属正常。孩子们从小到大,一般也都习惯了。
但父母对子女们的孩子偏心,对子女们婚后生活过多的干预等等。子女们对这些难免无法忍受。都说子女们只要当了父母,自然会体会到自己父母的艰辛。但故事中的小王,却因为自己有了两个女儿和母亲出现矛盾。这未免有些讽刺。
这也是有人支持小王做法的原因。这部分人认为,我们这些看客,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小王与母亲之间的矛盾,我们不是当事者,没有经历,无法体会到其中的艰辛和痛苦。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母子间的矛盾也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