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投稿:我的经历充分可以说明,一个打工族对公司产生感情,就是个笑话。十一年前,老板第一次在本地建厂,正式开设了一家制造纸张用品的公司。我就是他招进来的第五个员工,当时是作为业务员招进来的。
当时的我,虽然也一度觉得呆在一家新建立的小企业,好像也没什么前途。但是被老板酒席间反复拿出来说的“雄心壮志”和“兄弟情”打动,最终也想抱着“是不是公司可以从小做大,那到时候我就是初始员工.......高管.......”这样的想法,就选择了留下。但是,事情没有向我想象的方向发展。
首先,十年过去了公司还是那个靠接一点印刷订单过活的小公司。
工人还是不到两百人,营业额还是那么点,办公室只是变得更旧更破而已。
我是初始员工,但现在仍然还是“初始”员工。干了十年基层,还是那个跑腿的。
升职仿佛是和我没有关系的事。部门经理换了一大堆,老板宁可空降个什么都不懂的外行,也不肯提拔我。工资的确涨上去一些。但相对业界平均水平还要低不少,要不是对公司有感情,这点钱我肯定不干。
今年,我被劝退了。
这两年情况不好,我当然清楚。毅情当头,公司经营不顺畅,单子不但少,而且成本高涨,不赔钱就不错了。经过几轮“淘汰”,工人只剩下不到七十个,办公室的座位也变得空落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