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琳给刚出门买菜的范泽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我有事出去下,你一会儿买蚬子回来后先自己炒着吃。”
挂断电话后,佟琳将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放在了外衣口袋里出门了。
快走到旅馆了,佟琳给范泽发了个短信:“过十分钟后,如果你接不到我的电话,你就打电话报警,到XX旅馆7号房间找我。原谅我老公,都是我的错,我想杀了那个恶魔,我也不想活了!”
刚进房间,没有开灯的甄剑就扑过来求欢,佟琳不从,甄剑就向她要钱。
见她连钱也没带,甄剑大怒,粗暴地开始扒她的衣服,佟琳趁他不备,掏出刀想捅他,甄剑伸手一挡,水果刀捅在他的手臂上,甄剑痛得大叫,两个耳光就将佟琳打晕,然后,不顾手臂上鲜血淋漓,又一次要施暴。
这时,门被警察砰然踢开,赤身裸体的甄剑当初被抓获。那一刻,赤裸的佟琳也伏在床上,不由得放声大哭。
6月18日,甄剑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8月29时,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桉,检方指控甄剑犯有强奸罪。
但甄剑却为自己辩称:“我没有强奸佟琳,她是自愿的!她和老公没有性生活,是我给了她性满足后她爱上我的,每次都是她主动来旅馆的。如果是强奸,她怎么会有高潮?如果是强奸,我们怎么能几个月保持性关系?我们被他老公捉奸了,她面子上挂不住才反咬一口说我强奸她!”
而对于甄剑是否涉嫌强奸罪,法院合议庭也出现了争议。一部分法官认为,佟琳存在性压抑,根据两方陈述,可认定甄剑的第一次是半推半就,但事后佟琳并未告发,以后又多次发生性关系,而且还怀孕,不宜以强奸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