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有一次,无意中看到马超的日记,才知道,他不肯叫她姐姐,是因为他喜欢自己。
马超是他们村的第一个大学生,全家人合力供他读大学,他从大一开始就四处兼职挣生活费。
他认为,这样的自己没资格谈恋爱,更没资格向喜欢的姑娘表白。
他在日记里写道:“我拿什么喜欢她?我什么也没有,只会让她跟着我吃苦受累。”
读着读着,云霞湿了眼眶。
她突然想起,马超平时吃饭从不打荤菜,却会买下她喜欢的点心,放到她的抽屉。
他把对她的爱藏在心底,小心翼翼,生怕说出来惊扰了她。
先表白的人是云霞。
她说:“既然你不肯当我弟弟,那我只好委屈自己,当你的女朋友吧。”
马超愣住了,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一旁的同学起哄:“这么好的女朋友,你不要,我们就抢喽。”
马超连忙将云霞揽在怀里。
他说:“你是不是傻?表白这种事情应该由男人来做。”
说完,他当着同学的面,问她愿不愿意当自己的女朋友?
云霞坚定的点点头。
那一年,他们念大三,确定彼此就是要相伴一生的人。
转眼到了毕业季。
马超早早做了规划,他签了成都一家种子公司,云霞则继续读研。
他知道农学专业好找工作,但大多很辛苦,他是男人,不怕。
可云霞不行,想到她面临风吹日晒,他就心疼。
在他的劝说和鼓励下,云霞考取了川农本部的研究生,继续读书。
那些年,马超每年有一半的时间在新疆、海南等地育种。
工作很辛苦,但他动力十足,因为他要攒钱娶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