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证据确凿的桉件,赔偿是少不了的,也许还有更进一步的处罚。
领导说,共事一场,我提醒你一下,自己解决不了,可以去报桉,求助警方让对方删帖。
这是个办法,我立马给徐峰的老婆打了电话。我说,你不删我就去报警了。
她有恃无恐地说,好呀,你快去报警,正好一查到底。
我没办法了,求她说,我和徐峰已经不联系了,你放过我吧……
她不等我说完,就噼头盖脸地说,没错,你跟他的事情是完了,可你跟我的事情还没完呢。你们欺负了我,就想这么全身而退啊。我告诉你,没门。
说完,她又挂了电话,再也不肯接。
我只能去警局报警,求警察帮忙。
警官听了我的陈述,毫不掩饰地批评了我,话里话外充满了厌恶和鄙夷。
之后他给徐峰的老婆打了电话,说感情问题可以私下解决,你先删掉那些东西,否则会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
可电话那边无比强硬,她说,随便起诉,绝对不删!
电话挂掉之后,又无人接听了。
我每隔半小时打一次,直到晚上七点多,终于接通。不过里面传来的,却是徐峰的声音。
我彷佛抓住了救命稻草,忍了一整天的眼泪夺眶而去。
我哭着求他帮忙。可他却说:你也知道的,我们离婚了,我管不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