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一个玫瑰的假名,学着化起浓妆,陪唱,喝酒,收小费,跟不同的人打交道——除了陪睡。
除了那么一点点道德感,那么小我就知道,年轻的身体对某些男人来说,多么值钱。它的第一次不但能得到钱,还有可能得到感情,不遇见对的人,付出就是错的。
上班第四个月,我的包厢里来了一群人,其中就有他。
那时候他只有29岁,平头,身材挺拔,一身名牌。其他人跟他年龄相彷,相貌有好有坏,相同的地方,是眼光里都带着睥睨、油滑和不在乎。
他们让我喝酒,我抿着嘴喝了一小口,他们带来的一个女人说:“哎呀,这么娇气?”托着瓶底朝我嘴里倒,我被灌了两大口,喘不过来气,拍着胸咳嗽。他说:“出来是散心的,别搞这些不开心的。”另一个男人说:“看看,我们宇哥心疼了。”还有一个立刻扒拉到他肩膀上说:“这妞儿是整个KTV最靓的,宇哥,这眼光行啊,稳准狠。”宇哥看看我,笑笑。
于是他们就把我和他往一起凑。
让我和他坐在一起,唱同一首情歌,喝同一杯酒。临走时,他留下2000块钱小费,说他叫张宇。
第二周,这群人又来了,喝喝唱唱。
张宇问我:“你做这行多久了?一个月?”
我觉得里面的门道我已经掌握得差不多了,怎么会才一个月?我说:“当然不是。”
他笑了:“两个月?”
我拿出手指比划:“我来快五个月了。”
他笑道:“哦,那挺久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