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我想起北大女孩包丽自杀案件:
因为包丽不是处,男友对她进行洗脑式精神控制,指责她“把最美好的东西给了另一个人”,不断让她产生卑贱感、负罪感。
甚至还要求她为他怀孕再去堕胎,做绝育手术,拍性爱视频,逼迫她纹身“我是牟林瀚的一条狗”。
因为不是处女,她就应该“低贱如狗”吗?
女性最美好的东西只是那层处女膜?
都什么年代了,“荡妇羞辱”还在继续。
女性最美好的东西应该是她们的未来,从来都不是那层膜。
婚前同居从来都不可耻,你并没有对不起谁,第一次是你们自己的,不是给男人的。
你的身体你说了算,只要你不是滥交,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没有人可以指责你。
关于婚前同居
你需要知道的事
虽然说选择同居与否,全凭双方的决定,但你们适不适合同居还是应该慎重考虑,又或者说你们是否到可以同居的地步了。
在双方足够了解的情况下,两个人的感情到了一定的浓度,同居就是自然而然的。
情感稳定,双方都以结婚为前提,在性行为和生活习惯等原则问题沟通清楚后,保证做好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双方为磨合和了解而同居,无可厚非。
但认识不到几天,对方几句花言巧语你就同意同居,显然不稳妥。
亦或是双方还没达到能为性行为负责的年纪,同居也是不可取的,这是你应该有的自我保护意识。
所以,在另一半提出同居时,希望女孩们都能三思而后行。
别一时头脑发热,最后被伤害了才后悔莫及。
在决定同居前,你需要清楚的三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