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我们如同老朋友一样,约饭、散步、娱乐。
有次饭后,他顺路送我到楼下,转身准备走,不小心摔倒,手臂被划破了皮。
我惊慌地跑过去把他扶起来,平哥,你没事吧?
他捏了捏肘关节,脱掉外套,看着流血的手臂,没事没事,皮外伤,不碍事。而后掏出纸巾擦掉了血,然而血一直往外冒。
真的吗?不要骗我,你动一下,看看有没有伤到骨头,看着他的手臂,我心焦地踌躇不定。
真的没事,你看嘛,我还能蹦跳的,你快上楼吧,我也回去了,拜拜。他一本正经地说,却越发有男人味。
还是去我家处理一下伤口吧,我一手抢过他的外套,一手拉着他上楼,开始他有些犹豫,而后任由我拉着他上去。
我给他用酒精消过毒,伤口不再流血。
肢体接触,总觉得他看我的眼神有些异样,他感叹,好久都没有人……然后没有继续说下去。
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他起身道了声,谢谢,我走啦,拜拜。我有些恋恋不舍,但还是让他走了。
过了一会儿,有人敲门,我忘记了拿外套,来拿一下。
哦哦哦,对哈,你外套还在我家。
他进来了,把门关上,我和他两眼相对,之后,便情不自禁地发生了关系。
事后,我有些羞愧却不后悔。
接下来的几天,李有平说他要外出一趟谈笔生意,刚好避免了我不想见他的尴尬。